健康扶贫政策知晓与宣传清单
发布时间:2020-10-16 16:40:14
一、政策知晓(机构内部)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工(除工勤岗)、村医生应100%知晓以下健康扶贫政策。
(一)健康服务
1.到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可享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2.常住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可享受12项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①12项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②签约贫困户可享受健康咨询、用药指导等免费健康服务。
(二)医疗保障
1.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医保报销政策。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不交住院预交金,出院结算时缴纳个人支付部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治疗,住院医疗费用个人支出控制在总费用的10%,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费用个人支付控制在10%。
2.“十免四补助”医疗扶持政策。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诊免收一般诊疗费、免收院内会诊费、免费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免费艾滋病抗病毒药物和抗结核一线药物治疗、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提供妇幼健康服务、免费提供巡回医疗服务、免费药物治疗包虫病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医保个人缴费、免费实施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对手术治疗包虫病患者按2.5万元/人给予补助,对0—6岁贫困残疾儿童进行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按1.5万元/人给予补助,对符合治疗救助条件的晚期血吸虫病人按5000元/人给予补助,对重症大骨节病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按700元/人给予对症治疗补助。
3.卫生扶贫救助基金。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自付费用达到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卫生扶贫救助基金,按照产生医疗费用的时间所对应时期的实施细则进行救助。2017年6月5日—2018年5月10日《仁寿县卫生扶贫救助基金实施细则》、2018年5月11日—2020年6月21日《仁寿县卫生扶贫救助基金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2020年6月22日起《仁寿县卫生扶贫救助基金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
4.门诊特殊疾病相关政策。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Ⅰ类病种或Ⅱ类病种的可按规定程序予以办理门诊特殊疾病卡,特殊疾病门诊维持治疗费用个人支付控制在10%,一人最多可报两个病种。其中,Ⅰ类病种可选定1-2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特殊疾病门诊维持治疗费用个人支付控制在10%,一人最多可报两个病种;Ⅱ类病种可选定1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其门诊治疗费用视同住院医疗费用予以报销。
(三)张贴资料
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应设置健康扶贫政策宣传栏。②贫困户家中明显位置应张贴签约服务“双知晓”卡和健康扶贫政策明白卡。
二、政策宣传(贫困人员)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保证贫困户100%知晓以下健康扶贫政策。
1.到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可享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2.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医保报销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不交住院预交金,出院结算时缴纳个人支付部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治疗,住院医疗费用个人支出不超过总费用的10%,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费用个人支付不超过10%。
3.贫困人员享受“十免四补助”医疗扶持政策。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诊免收一般诊疗费、免收院内会诊费、免费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免费艾滋病抗病毒药物和抗结核一线药物治疗、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提供妇幼健康服务、免费提供巡回医疗服务、免费药物治疗包虫病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医保个人缴费、免费实施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对手术治疗包虫病患者按2.5万元/人给予补助,对0—6岁贫困残疾儿童进行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按1.5万元/人给予补助,对符合治疗救助条件的晚期血吸虫病人按5000元/人给予补助,对重症大骨节病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按700元/人给予对症治疗补助。
4.卫生扶贫救助基金。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自付费用达到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卫生扶贫救助基金,按照产生医疗费用的时间所对应时期的实施细则进行救助。
5.门诊特殊疾病相关政策。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Ⅰ类病种或Ⅱ类病种的可按规定程序予以办理门诊特殊疾病卡。特殊疾病门诊维持治疗费用个人支付控制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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